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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分析软件下载 楼间距采光计算器

  • 作者: 纸醉金迷11515919
  • 来源: 51数据库
  • 2020-04-21

  楼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满意请采纳。

能不能帮我算出具体的距离

房屋采光分析

现行位阶(也就是权威度)高的法律的规定只规定了房屋之间必须留足充足的距离,以保证采光权。

但各地的具体规定就是不一样的,一般牵头制定地方规定的组织都有城市规划部门,你可以具体就你的情况去咨询城市规划部门,而楼上所说的2小时也只是某个城市的具体规定。比如在重庆,贵阳这些地方,你说日照2小时就算侵害采光权啦?那里一天有时候都没有两小时的日照情况。所以具体要看城市规划局根据气象部门的数据制定的相关规定。

而且,一般而言在中国发生的侵害采光权的案例都与违章建筑有关,因为现在的所有建筑都必须经过城市规划局的规划审批,否则不得建设,超出规划的就是违章建筑,而城市规划局在规划的时候一般都会考虑到附近居民楼的采光权。

最后,你家住一楼,本来日照就不多,你要考虑你以前的日照情况和现在的做个对比,说白了,就是别因为自己搞错了,白得罪别人,你说是不是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楼间距与采光

  房屋间距L是与日照间距系数α有关的。

  根据中国建筑气候区规划图,兰州市位于北纬36o03′,属于Ⅱ类建筑气候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保证在有效日照时间带(8∶00—16∶00)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照2小时的标准;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通常说的楼与楼之间的距离主要指住宅楼之间的正面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L=α×H

  L—日照间距;H—前排建筑高度;α—日照间距系数。兰州市保证大寒日2小时和1小时日照标准的日照间距系数分别为1.44和1.40。

  根据你的情况,应该不是旧城改造项目。所以系数α是1.44。因为太阳是从东方升起的,所以是南面的房子遮挡阳光。故算南面的房子高度。

  你没有提供楼高,根据我的经验,楼高一般是2.9米/层。33*2.9=95.7米

  楼间距L=1.44*95.7=137.808米,实际只有60米,所以日照间距不足,不过这是算的底层,你如果在中间层以上就没事了。规划肯定是有问题的。

  够专业吧。嘿嘿。

如何看楼层采光?

  判断楼层采光的方法如下:

  1、朝向一致时挑西不挑东

  一般来说,两边、前后没有遮挡的房子,采光应当是最好的。另外,朝南偏西的房子比朝南偏东的好。

  朝南偏东的房子的采光时间,主要是早上。朝南偏西的房间的采光时间,却是下午。虽然,夏季朝南偏西的房间会因为阳光日晒而显得非常炎热。不过,到了冬季,住在朝南偏西的房间可以享受午后冬日暖暖的阳光。而朝南偏东的房间,因为只在早上被阳光“沐浴”,虽然朝南,但并不够暖和。

  当然,朝正南方向的房子肯定是最好的,因为采光时间最长。不过,这一类房子数量相对较少,价格也比较贵。

  2、有建筑遮挡时挑中不挑高

  前面有建筑遮挡的低楼层住宅中,怎么挑采光好的房子?只要将房屋栋距与前排建筑的楼高算一算比例就可以了。如果,栋距与楼高是1:1或以上,那么,即便购买的房子是最底层,采光的时间也不会太少。

  相对来说,楼层越高,采光越好。但是,也不是越高越好,因为夏季中午,太阳直晒,最先遭受其害的就是住在高层的住户。另外,楼层高,房价还不便宜。所以很多自住者,都不太愿意选择高层,而会购买中间楼层。虽然,早晨太阳从底平面开始升起时,阳光可能会因为前排建筑的遮挡,而不能被照晒到。但是,到了上午,阳光斜照,就能满足这些楼层住户的采光要求。

  3、同一楼层不挑外立面凸起的房子

  前排建筑固然可能遮挡采光。房子两边如果有凸起的建筑,采光也会不好到哪儿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楼盘在建筑设计时,将房子根据“非”字形,以避免房屋左右两旁建筑遮挡采光的问题。

  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即使左右两旁没有建筑遮挡,如果建筑的外立面凸起,也会遮挡相邻房间的采光。

有和犀牛Rhino相匹配的,建筑物理性能分析的软件吗?比如采光,能耗这类的……

ecotect,挺好用的更多

犀牛可以直接导入ecotect吗?

我记得是可以的,但是能不能完美兼容就不一定了,3D,SU,犀牛这些建模软件建的模型都是可以导进去,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小问题吧,你自己对照教程看一下,我对这个了解不多,大家现在都在赶这个时髦做这些绿色建筑之类的东西,可真正做好的又有谁,祝你成功吧

先泼我冷水啊……好吧……谢谢啦

如果你是学生的话,这种东西无非是让你的作业显得高大上一些,如果已经毕业了,这种东西应该是领导们操心的事吧

但那是一个好的方向

采光问题

  根据楼主所说的情况,估计开发商是侵权了,我说说现阶段的采光法规,您结合下实际情况分析下就知道了,这根您的房子朝向很有关系,如朝南肯定侵权。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

  我国规定最低标准?住宅间距应该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底层向阳的窗户在大寒至冬至日至少有一小时的满窗日照时间 ,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但是我国法律对于采光权的规定是极其有限的:一是《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二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谈到采光权的保护,首先要明晰“采光侵权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居民在主张采光权时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即认为只要新建建筑遮挡了居室的采光,缩短了居室享受阳光的时间,就构成侵权。其实不是这样的。

  关于日照还有一个部门规章: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因此,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采光权受到侵害无疑.当然最好了解一下所居住的地方是否还有地方性的规定.

  至于楼上所说的如何赔偿,标准不一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的,地方是否有相应的补偿规定,我举个例子

  《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处理”中第十三条规定: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新建建筑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建设单位(含建房的个人)应主动按下列规定办理: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两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

  所以,按照现有的法规只要开发商所盖楼与居民所在楼的间距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限——18米,同时居民房屋在冬至日日照时间超过1小时,依照现行规定建设的新建建筑,即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权,因为其建筑间距合乎规定的标准,就不必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换言之,新建建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遮挡现有住宅阳光,为“合法遮挡”,则居民以采光权被侵犯为由打官司便很难胜诉。如果经过专业日照测绘,建筑物最小日照时间确实达不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要求,居民们胜诉的希望会很大。

  但是,提起诉讼必须尽早,因为一旦楼房建起,即使规划部门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出于社会效益的考虑,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将建筑拆除,转而会以给补偿金的方式解决,这样,居民们的采光问题还是无法得到实质上的解决。

  需要补充的是,在合法遮挡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现状居民因新建、扩建建筑而被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一般也就在2000元左右。就是说,虽然是合法遮挡,但考虑到新建建筑对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弥补对居民的损害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应该提出了一种合理补偿的方式。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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